安徽合肥:坐北朝南八字开,庐州府衙曾经有多大?

前不久,一条“一张图了解古代县衙”的帖子在网络上流传甚广,该博主贴出的《内乡县衙全图》也被网友转发至各个社交群组,引起广泛热议。据悉,内乡县县衙博物馆是中国第一座衙门博物馆,也是中国唯一保存最完整的封建时代县级官署衙门,有“天下第一衙”之称。今天,当我们来到合肥,介绍安徽博物院老馆(以下简称老馆)时,往往会提上一句——这里曾是庐州府衙的所在地。当年的庐州府衙规模有多大?隔壁的合肥县衙又如何?值得一探究竟。

——编者按

千年古衙始于两宋

人们常称“庐州府衙”的正式名称应为庐州府署,或庐州府治。其范围即今老馆大门西传达室西墙向北直线与霍邱路向西交接处以西,与省公安厅交界处以东。而庐州称“府”已是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以后的事了,在此之前为州或路,其公署自然便称州署,抑或为州治、州衙、州廨等,后者(仅限元代)为路总管府。

庐州府署与合肥县署(制图|束文杰)

唐代及以前的州署,地址、范围、规模等详情已无考。有学者曾称,府署址始于唐。但从合肥建城史来看,此地位于金斗城外,抑或僻处一隅,而明代史料中亦有“宋元旧址”的描述,未提及唐代,可能性不大。诗人殷文圭曾撰文称,杨吴时新建了“州内廨舍”,“间架(结构)甚繁”,州署或已发生迁移,但缺少佐证。

北宋大中祥符年间,名臣陈尧佐三知庐州,并在署中建“三至堂”。而南宋《舆地纪胜》则透露了州署的更多细节。诸如“潜山,今州治所据”,其二支即“卫山”和“笔架山”,这里当指卫山(遗址在今老馆台阶地方),进而明确了州署位置。彼时的庐州州学位于州署之东,这也奠定了后大街“政务文化区”的城市功能及历史地位。

州署建筑群已成规模,体系完备。署内筑室若干,包括设厅、葵厅、安边堂、中和堂、凝香堂、双瑞堂、雅歌堂、三至堂、日益斋、衣锦亭以及道院、土地庙等,金斗池、二石牛设置其中,镇西楼“在郡治后斗梁城上”。廨舍之西为其园林——“郡圃”,亦有怀谢、烂锦等亭。如此,宋代庐州州署的规模与范围恐远超明清。

宋代庐州州署范围推测(制图|束文杰)

洪迈曾撰《太守厅壁记》,文中称:“合肥望于淮西,地权两崇,宅牧有抗,厥今为北州伯。”即反映了当时庐州“淮西首郡、抗金前线”的形势。“太守”即知州,而“太守厅”可能指州署设厅(正厅)。正因合肥所处的地理位置,以致每逢王朝更迭,烽烟四起,城池屡毁,尤其是以州署为代表的一批衙署建筑,受损严重。

明代复兴传承不辍

明代洪武三年(1370),庐州知府潘杰在“宋元(州治)旧址”上创建庐州府署。正统元年(1436),知府揭稽重修。后经知府杨昶(一作杨永明)、叶盛、宋鉴、马金、吕鸣珂、吴道明等人的陆续建设,建筑体系日趋完备。至万历三年(1757),庐州府署建筑群(自南向北)分布情况如下:

大门朝南,前有照墙。成化年间,杨昶辟门三间,后叶盛改建谯楼。弘治初,宋鉴更新,较旧制稍加。门外东有旌善亭、仪仗库、申明亭,西有瘅恶亭,用以张贴榜文、申明教化、聚议公断及存放依仗等。门前牌坊上题有“江北上郡”四字,东为容保坊,西为作新坊。门内东西各有榜廊,大门后为仪门、戒石亭,亭后为正堂。

寿州州署(摄影|束文杰)

仪门以西为理刑厅(推官);东为清军厅(同知),负责清理驻军军籍、检查补充兵员。清军厅前为寅宾馆,即客馆。嘉靖四十五年(1566),吕鸣珂建。万历二年(1574),吴道明重修,将门改在厅南。寅宾馆东为土地祠,原在清军厅前,万历二年(1574)移至此。寅宾馆南为司狱司,掌管刑狱之事。

正厅三间,即正堂。弘治十二年(1499),马金增筑修葺。东为经历司,负责文书收发。西为照磨所,主管文书、卷宗等。架阁库、书库、常积库设于西厅,存放保管各类文书档案,相当于今天的档案室。正厅前东西两侧,分列吏、户、礼和兵、刑、工六科房,对应朝廷六部,为知府直属办事机构。

正厅后为川堂,即穿堂,亦为马金所建。起初,人们在北宋名臣马亮故宅发现石刻一块,遂搬来府署安放于亭下,置匾“景贤”。后刻包拯诗于屏上,易名“清直堂”。后堂三间,宋鉴建,置匾“岁寒”。堂后一亭,马金建,置匾“恩泽”。正北为知府宅(正四品),即三至堂,马金任时改称“三锡堂”。以上即州署中轴线布局。

知府宅东为同知宅、推官宅,西为通判宅两座,西南为经历宅、知事宅、照磨宅、库官宅等,为知府佐贰官的生活区(“内宅”),即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正七品)及其所属的经历司(正八品经历、正九品知事)和照磨所(从九品照磨)等。又西为吏廨,即普通吏员的宿舍区。

庐州府署旧址(摄影|束文杰)

如同北京紫禁城,明代近三百年的庐州府署建设,为清代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顺治十三年(1656),知府王业兴重构府治。乾隆四十九年(1787),知府吴棐龙捐廉(指除正俸之外的养廉银)修葺。嘉庆五年(1800),知府张祥云捐廉重修。至此,清代府署建筑群较明代规模更宏大,且更加完整。

具体来看——大门前坊改为“江淮首郡”,左坊改“师帅”,右坊改“承宣”。大门以东有文峰楼,楼北即司狱司、福神祠。“正堂”继续沿用,原川堂改称“二堂”,“三至堂”名称恢复,三至堂后为后楼。后楼至仪门中轴线以西,自南向北为照磨所、经历司(又称经历署)、粮捕厅。东北隅设更楼,专为报更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的《庐州府志》将“通判署”单独列出,即前述的“粮捕厅”。明代府署内并无此厅,仅有“通判宅”,而通判通常在府南公馆办公,负责征粮之事。清初,改于原通判宅内设“通判署”,虽称“在府署西”,实际仍是其一部分。通判署内设照墙、大门、仪门、大堂、后宅、后楼,以及东西两班、科房、书房等。

咸丰八年(1858)8月23日,太平军再次攻克庐州,前军主将陈玉成入驻原庐州府署,设立指挥部。九年(1859)5月,陈玉成受封“英王”,故此地有“英王府”之称。而庐州府署建筑大多毁于此场战争。光绪五年(1879),知府黄云请求拨款重建,共计大小房舍200多间,翌年(1880)竣工。

余阙故宅百年县府

如《三孝口》所言,州署与县署在城址扩大后,几乎同时迁出原核心区域(指金斗城),以构建新的城市功能体系。史料表明,合肥县署的“西迁之路”并没有那么简单,而其新址最初可能在肥水(指金斗河)以北,即今百花井一带,附近的“县桥”、“布政坊”等证明了这一史实,恰好也对应“肥水在合肥县南”的说法。《舆地纪胜》亦记载了合肥县署的一些建筑,如草堂、简静堂等,比较简略。

县桥(作者|夏云)

按前文所述,当时的庐州州署占据了潜山、金斗池(后称蔡大塘),直抵斗梁城墙下,这个范围在清代则包含了府署、县署及金斗驿等,规模相当宏大。元代,名臣余阙曾居住于此。余阙,先祖居河西威武,其父沙喇(刺)藏卜随唐兀军入庐为官,遂为庐州人。元统元年(1333),赐进士及第,即于其宅前立“恩桂坊”。

明代洪武中,恩桂坊尚存,而此时这里已换了主人。洪武三年(1370),知县张义将“余忠宣公宅”改建为合肥县署(见图二)。弘治年间(1488—1505),知府宋鉴修葺,较旧基稍作拓展。此后,知县乔应春、胡时化等人也相继进行了建设。至万历元年(1573),合肥县署建筑群布局情况如下:

大门朝南,前有照壁,西有圣谕亭。门内原开一小门,向西可通各衙,胡时化任时关闭。大门后为仪门。仪门西为县丞宅、主簿宅、典史宅,又称管粮、治农、巡捕等衙,为佐贰官的办公生活场所。衙后为吏廨,内设囹圄(监狱)。仪门东为土地祠,祠后新创寅宾馆(同上府署),为乔应春建。仪门后为恩泽亭,亭后为正堂。

正堂三间,又称大堂。两翼各一间,东为茶库,西为银库。东西厅各三间,东为攒造册籍,西为典史赞政。正堂之前东西两侧,贮册所(文书库房)各四间,六科房(同上府署)各八间。正堂之后为川堂两间、后堂三间,两侧有书房。后堂东为知县宅。值得一提的是,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典史则不入品阶。

崇祯八年(1635),张献忠起义军攻克庐州,原县署以西的县丞、主簿、典史等廨署及监狱皆被毁(清代未恢复,设马神庙,四衙巷因以得名)。清代乾隆三十六年(1771),庐州府裁撤照磨一职,其署(照磨所)基并入县署。这一时期,合肥县署内部有了一些细微变化,嘉庆《合肥县志》曾进行过统计:

照墙一座。头门三间,门内西为监狱,东为土地祠。仪门五间,戒石坊一座。大堂五间,右外库两间。堂前,东西班房各三间,东西科房各九间。堂后为外宅门,门东房四间。二堂三间,堂东房两间,堂西有廊。三堂三间,李魏题“镜心堂”。东厢房三间,西厢房两间。三堂后为内宅门,门东耳房两间。

内宅正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后房三间,西厢房三间。东书房,前后各三间,前东西厢房各两间,后东西厢房各三间。东书房前,厨房四间,余房五间。返回二堂,西廊南花厅三间,左辅题“亦吾庐”。厅前为射圃,厅后为内库一间。内库西为旧花厅三间,廖景文题“惬心堂”。堂后为西书房三间,后从房三间、余房九间。

咸丰三年(1853)底,太平军首次攻打庐州时,合肥县署建筑即尽毁。光绪七年(1881),合肥按亩抽取厘捐,又经湖广总督李瀚章率领乡绅捐款,由知县曾道唯督导重建,翌年(1882)竣工。宣统三年(1911)11月,合肥继寿州后迎来了光复,革命党人曾与知县李维源谈判,将原县署改为庐州军政分府民政部。

民国元年(1912)3月,庐州军政分府正式裁撤。8月,按《皖省暂行地方官制》第一章第一条“凡本省所属直隶州、州、县统名曰县”,庐州府不复存在,合肥县改由省直辖。原府署、县署合二为一,即县知事公署,简称“县署”。十七年(1928)9月,《县组织法》颁行,遂改为县政府。门前大街一度称“县府街”。

十九年(1930)5月,县法院正式成立,院址在县政府西,即旧县署址。二十一年(1932)10月,县法院改称地方法院,仍在此办公。二十七年(1938)5月,合肥沦陷,县府机关撤至西乡鸽子笼,地方法院解体。抗战胜利后,陆续恢复。三十五年(1946)3月,省高级法院在合肥设立办事处,即位于县府、地院之间。

1939年,合肥县政府(作者|辛木)

1949年1月21日,合肥解放。2月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成立,机关设于原县政府内。4月,皖北行署公安局成立,办公地点在市政府西侧。1951年12月,与皖南行署公安局合并。1952年8月,更名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即今省公安厅。翌年秋,市政府让位筹建中的安徽省博物馆——1956年11月14日正式成立。

1959年,安徽省博物馆(摄影|董青)

札记

旧时,民间流传一句俗语:“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反映了人们对官衙腐化蜕变的指斥和痛恶。当然,“八字衙门”最初的含义,应是从儒家“为民父母行政”的“父母官”理念出发,在官衙大门左右列两道砖墙,沿门侧呈斜线往左右两侧前方伸展呈“八”字状,模仿现实中的为人父母——张开双臂,欢迎孩子回到怀抱。而各级衙门同皇城一样,将所有机构集中于此,构筑按“中轴线”布局的一体化大院格局及一个完整的体系,表达了中国古代特有的政治法律理念或追求。

遗憾的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因省公安厅和省博物馆(今安徽博物院)的建设需要,肇建千年的庐州府署及合肥县署所有建筑终被拆除,卫山亦被推平,随后数栋气势恢宏的仿苏式建筑在此拔地而起。如今,惟有老馆东侧至十六所巷一带,依稀可见丘岗地貌,这是当年“潜山”的遗存。

“潜山”(摄影|束文杰)

由于篇幅有限,难以面面俱到,供参考及交流。个人才疏学浅,还请诸位看官多多指教,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衙门口”(摄影|另影)

参考:《全唐文》、《舆地纪胜》、《方舆胜览》、《元史》、《明史》、《南畿志》、《庐州府志》、《合肥县志》、《历代圣贤半身像册》、《古圣贤像传略》、《中国战争史地图集》、《安徽省志·公安志》、《安徽省志·司法志》、《合肥市志》、《合肥市政府志》、《合肥画册》、《合肥文史资料》、《合肥通史》、《合肥老城志略》、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基本古籍库、中国方志库、长安街知事、新浪微博、“中研院”人社中心、华夏古迹图、湖北省图书馆、安徽博物院、合肥市图书馆、浮梁文旅、内乡县县衙博物馆、往期文章

运营:束文杰

免责声明:本文章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